本网讯 为切实推进我市“散乱污”企业排查整治工作,散乱污近日,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散乱污”企业排查整治工作,通过自查、对照检查、全市企业暗访暗查等方式,开展着力解决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标准不高、要求不严、排查整改不彻底等问题。整治
全面自查。散乱污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,全市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“散乱污”企业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》,成立四个督查组,分区域、定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,开展重点督查各县区“散乱污”企业排查工作是否全面、是排查否建立分类管理台账、整治工作是整治否到位、有无死灰复燃现象等。散乱污各县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全面自查,全市企业完善辖区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清单。
对照检查。开展对照各县区上报的排查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清单,对清单内企业进行抽查,核实有无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、不到位,整治有无存在反弹和异地重建的现象。结合“双随机”执法检查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,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、信访投诉频繁的小型企业集中区以及工业园区开展现场检查,尤其是县区难以解决、较复杂的“散乱污”企业,帮助县区解决“疑难杂症”。
暗访暗查。采取夜查、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,防止个别“散乱污”企业出现刻意逃避检查和“昼伏夜出”的现象。对部分已完成取缔工作的企业进行暗访,防止其未完全落实“两断三清”措施,有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。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,夜查“散乱污”企业30多家次。(谈业芳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齐盈娣)